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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防土地

人防职能

作者:发布时间:2014-12-18

 

一、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人民防空法律、法规,及时向上级人防主管部门报告学校人防工作动态,按上级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开展工作。

二、负责学校人防知识、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、教育工作。

三、制定学校人防工程管理制度、规定,处理人防工程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。

四、负责学校已建人防工程的维护维修管理、使用、监督、检查、协调等工作。

五、负责学校新建项目人防工程的报建、审核、验收、备案等相关工作。

六、协助上级人防主管部门对在建人防工程进行质量监督及检查、验收工作。

七、协助人防工程使用单位办理有关审批手续。

八、负责人防警报设施的维护、检测、管理工作。

九、负责学校新建项目防雷的报建、审核、验收工作。